“多喝水沒事,沒事多喝水”是食品企業味丹推出的瓶裝水品牌“多喝水”的廣告詞,它自一九九六年風靡,成為千禧年台灣人最熟悉的一句話。語文課上,老師還分析它所用的頂真、回文修辭,解釋它琅琅上口的緣由。

然而喝水對我而言始終毫無吸引力,為了逃避喝水,我嘗試閱讀科普文章,學習喝水的知識,試圖證明喝水的危害與非必要性。例如水中毒,這是人體過度攝取水分,而使血液中電解質在短時間內被稀釋,導致低血鈉症的病狀。一次,實習生A說:“身體會告訴你什麼時候需要喝水,就是當你口渴的時候。”我將他的觀點奉為偉論,立覺與他親近幾分。

妻堅持人要喝夠水。婚前婚後,她都不斷地提醒我喝水的重要性:“你有八十公斤,這表示你每天至少須喝兩千四百毫升的水。”她為我買了一個一公升的水壺,循循善誘,不辭辛勞,直到清醒地認知到我朽木難雕,是喝水界的阿斗。

改變我喝水行為的是一次視力手術。我天生血壓偏高,加之那年工作量大,運動減少,作息一團混亂,術前量血壓時,收縮壓居然高達一百七十。我頓感死亡環抱,而與死亡相伴、使我真正恐懼的乃是失責的懊悔。

健康食譜、有氧運動、優質睡眠……救命措施陸續實施,其中也包括喝水。上午一公升,下午一公升,這是隨時間養成的喝水原則。常聽人說,改變要慢慢來,經過這段時間的調養,我才清楚了悟到“慢慢來”的真諦:所有改變的核心都是改變習慣,而所有習慣的改變都需要時間。只有慢,事情才會好。

而今,我仍不認同“多喝水沒事”的論述,但至少曲解水中毒以逃避喝水的邪念不再蔓生。接觸腦科學後,我更加認同喝水的好處。難以想像,現在課堂上學生如果昏昏欲睡,我對他們的指令竟是:“去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