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过去了,那个夜晚仍在记忆中,并不很远的地方。那是个不眠的夜晚,那夜有茨威格,有他的《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和少年的我。

和从小就有很多书读的女儿不同,我的阅读从贫瘠到杂乱,从无章法。女儿从小有外婆送她的凡尔纳,有我给她买的《三个火枪手》、《基督山伯爵》、《简.爱》……每个周日,我们都在书店——她在书店读完一本书,再买回一本书,这是我们母女俩每周日的指定动作,虽风雨雷电不能阻……

我成长的年代若以小学毕业为分水岭的话,小学时代中国尚在文革後期,在郊区小学校读书的我们课外读物极度贫乏。然而,虽然少有课外读物,母亲却会每天读一段她偷偷借来的小说,当时应该都是禁书吧。印象最深的,是凡尔纳的《地心游记》。

每个夜晚,妈妈把两瓶牛奶倒进小铝锅,加点水涮一下奶瓶,再倒入牛奶中,用火油炉子将牛奶煮开,分给我和弟弟一人一碗。边喝牛奶边听妈妈读小说,成了我和弟弟最期待的时刻。而每当听到:“今天就到这裡了,明天再继续”时,姐弟俩心情有多失落可以想像。

母亲用这种办法,成功吸引我们盡早学会自己阅读。她买回整套的《安徒生童话》,那白底浅绿色的封面,裡面欧洲版画插图都令人惊艳。而我第一次为书本中的人物落泪,正是因为安徒生童话——人鱼公主的故事打动了少年的我。

课外书贫乏的四年级,曾借到一本《青春之歌》。当时父母正在分居,母亲带着弟弟住在单位的集体宿舍。从西安回到上海的我已经挤不进母亲那间宿舍了。那裡有三个妈妈,各自带着一个孩子挤一张单人床。于是,我去了楼梯口那个房间,与其他妈妈和孩子们一起住。我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单人床。因为不与母亲同一个房间,我得到了少许自由。那是我第一次通宵读一本小说,现在看,《青春之歌》并不是很适合九岁的孩子。但我用手电筒在被窝中却读得津津有味,全然不顾捂在被子裡很闷。是的,为了怕手电筒的光影响别人,我整晚都用厚被子包着头,一页页读完整本书。

初中时就进入了好时代,改革开放始初,中国迎来了建国後精神领域最开放的时代。各种书籍、电影、音乐潮水般湧入我们的生活。久旱逢甘雨,我们如海绵吸水,飢渴地囫囵吞着各种新事物。对我而言,书、音乐、电影每一样都能让我爱得废寝忘食。这裡面有精华,也有糟粕。都不要紧。那时,爱文学的母亲开始每次去市区都买书回来。她让我读到了司汤达的《红与黑》、小仲马的《茶花女》,而更多的是她从图书馆裡借来的解禁了的小说、新出版的文学杂志。三本三本地借,快速读完再借。那天晚上,从母亲借来的三本书裡,我“偷”了那本她还没读,放在一边的茨威格《一个女人一生中的24小时》。本以为就翻一下读一段就睡觉,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谁知这个已婚、有儿女的英国中年女子爱上一个年轻的波兰赌徒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那个晚上不但一口气读完,甚至在天亮之前再次从头读起……那时候,父母已和好,父亲回到了家,单位分了两房一厅,我和弟弟各自有了自己的小床,他的床在靠近阳台那边,我的在门口这儿,中间是一张四四方方的饭桌。

我不必再用手电筒看书。床边那盏台灯,灯光昏暗,小说也有些昏暗。但阅读却如此明亮。十二岁的我,在那个夜晚,真正步入了文学的殿堂,成为一个阅读者,一个爱文字的人。回想起来,少年的我,甚至还没有爱上过谁,却对一个婚外爱情故事——一位高雅的贵妇,只瞥了一眼某个赌徒的手,就被其深深吸引,毅然放弃家庭和子女,準备随他而去这样的故事完全明白、非常了解,并且感同身受。

“那个男人的双手……突然往空中伸去,像是要抓住什么不存在的东西,然後重重地跌落在桌面上,死了。然而不一会儿,那双手又活了过来,从桌上回到自己主人的身上,狂热地,像野猫一样沿着身体躯幹摸索,上下左右,一遇到口袋就迫不及待地钻进去,看看还有没有藏着什么以前忘在那裡的钱币。”

第二天,我浑浑噩噩地去上学。小说和裡面的人物,人物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大脑围得水洩不通,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进去。课程、老师、同学、课间活动、早中晚饭的食物,完全被屏蔽于这围城之外,人像是痴呆了一般。很多天後,才从故事中渐渐抽离出来,元神归位。那时,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本书,我甚至用怜悯的眼光看着同学和所有人。你们不知道茨威格吧?你们真不幸运。

这是我最早的阅读体验,文学的大门从此洞开。自此,各位大师小作家的作品纷至沓来。诗、小说、剧本……托尔斯泰、大小仲马、巴尔扎克、普希金、雨果、狄更斯、欧.亨利、马克.吐温、杰克.伦敦、老舍、巴金、郭沫若,《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甚至买过尼采,买过弗洛伊德……总之,拿到什么读什么。最终,这样一个随性的读者成了一个喜欢舞文弄墨的作者似乎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毛姆说,文学是一个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感谢我的母亲让我爱上阅读。感谢文学,每次都将我从一些失望或者失败的困境中打捞起来,为我建起了一个比现实更宏大更丰盛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