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陽光普照。溫暖的陽光照到我身上,把我從睡夢中喚醒,我動了動耳朵睜開眼睛,起來伸了個大懶腰,嘴巴張得大大地打了個哈欠,這是我每天早上起來的指定動作。

慢慢走出樹洞,在這片森林中漫步。猛烈的陽光透到森林裡,陽光透過枝繁葉茂的大樹,把零碎的光和葉影映在地上,像極了秋天時金燦燦的樹葉落滿一地。

我自小就在這片森林裡長大,和其他同類不一樣,他們群聚在一起生活,我卻是獨居。因為在我小時候,父母雙亡了,首領認為族群實在沒有餘力照顧我,所以便把我留在一個大樹洞裡,讓我自生自滅。幸好老天不虧待我,讓我活了下來。

在我出生不久的那段時間,森林每天都充滿歡樂,我每天都和同伴愉快地在林間玩耍,晚上在爸媽的懷裏睡去。但好景不常,自從那群身上穿奇怪的東西、手裡拿各色各樣的棍子,只用兩隻腳走路的奇怪生物闖進來後,整個森林都被他們鬧翻了。在那天晚上,我眼睜睜地看著父母為了保護我,被那班可恨的傢伙用棍子打死,並帶走了。原本夜晚的森林裡到處都會聽見蟋蟀在唱歌,螢火蟲在草叢間飛舞,但那天晚上,森林都被血腥籠罩了,寂靜得令人毛骨悚然,只剩下貓頭鷹那聽起來令人悲傷,咕咕——咕咕——的叫聲;又像是暴風雨過後的狼藉,我在那個晚上成了孤兒。

長大後,從其他動物口中得知,那群生物叫做“人類”。我非常憎恨他們,除了因為他們殺害了我的父母,他們還每天在森林裡砍伐樹木、獵殺動物,令很多動物失去了親人和家園。除了人類,我也厭惡跟在他們左右的狗。明明是我的近親,但卻時時刻刻把尾巴舉得高高的,搖來搖去親近人類,討好他們幫他們做事,真的是丟了狼族的臉。

自此之後,狼群也消失了,我嘗試尋找和回歸狼群。孤伶伶一個的生活,實在是太孤單寂寞了。

不知不覺間,我已漫步到了接近人類群居的地方。他們用砍伐下來的木材建起一間一間的小木屋,屋頂冒出陣陣白煙,證明人類居住其中。我躲在還未被砍伐的大樹後,靜靜地觀察他們的一舉一動。

雖然上天賜給了人類聰明的腦袋,但外表看上去非常瘦小、弱不禁風,行動也很緩慢,似乎是一個很容易捕捉的獵物。雖說如此,我卻沒有任何想吃他們的念頭,人類如此兇殘霸道,他們的血肉肯定比老鼠還要難吃。

由於太過專注於注視人類的動作,以致我忽略了正在走近的狗。獵狗們發現了我,便開始瘋狂地發出吠聲,拉回我的思想。人類似乎也察覺了我的存在,紛紛拿起棍子向我這個方向跑來。我心知不妙,轉身拔腿就跑。獵狗的速度也不慢,在後方窮追不捨。我藉著熟悉地形的優勢,在林間穿梭,特地跑到一條水流很急的河邊,天生強健的後肢猛地一蹬,就越過河流。我落到對岸的草地上,看著在對岸的獵狗們表情兇惡地不斷向我吠,真是吵死了。

不一會,人類也趕到了,氣喘吁吁地看著我,看來他們是渡不了河。我暗爽著,原來在別的動物口中“機智的”人類也不過於此。他們憤怒地看著我,甚至有人類把他們手上的棍子擲過來,但全在砸到我之前就掉到地上了。我趁他們還未想到怎麼過河便先離開了,免得他們找到方法過來攻擊我。他們看似也放棄了追捕我,往回走。

當我走回樹洞附近時,已經是傍晚時分。仰頭望去,天空一半是血紅,一半是海藍,映襯成金色的雲朵,像是秋天的麥田在天空中飄浮。我目不轉睛的看著天空,觀賞這美麗的變化。突然覺得肚子好餓,才想起這幾天都捕不到獵物填肚子。這時,附近草叢傳來一陣樹葉摩擦的悉悉嗦嗦聲音。我用力嗅了嗅空氣中的味道,是鹿!我偷偷走近傳來聲音的方向,躲在樹後窺視……太好了!是一隻落單的雄鹿!我壓低身子潛伏在草叢中,等待時機的來臨。

雄鹿好像察覺到有危險,耳朵豎得直直的,不時用那亮晶晶的黑色小眼睛四周張望。等了良久,雄鹿開始往我的方向走過來,我用心斟酌距離和時間,以便作出致命的攻擊。等雄鹿走到一個離我非常近的距離,我猛地跳起來撲向牠,張大口咬向牠的脖子。雄鹿受到了驚嚇,馬上避開了我的攻擊,轉身慌忙逃跑。

快到口的獵物逃跑了,我當然馬上狂追,追不到誓不罷休!我窮追不捨,在森林裡跑了很遠,連甚麼時候闖進了別人的地盤也不知道,只知道我正享受著追捕雄鹿的喜悅。突然,雄鹿煞停下來,轉身低頭用那樹杈般的鹿角對住我,我也停下腳步。看來牠是打算拼命一搏,和我一較高下。

牠和我對峙了一會,便開始瘋狂向我衝過來。鹿雖然很弱小,但頭上的角還是不容忽視的,被它刺到可真讓你吃不了兜著走。我得小心分析下一步該怎麼做,走錯一步便有可能成為死於鹿角下的狼。還未分析好,雄鹿已經衝到離我只有一隻狼的距離。我顧不上那麼多,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彷彿用盡畢生的力氣往上跳,居然很幸運地讓我避過了雄鹿的攻擊。

落到地面時,我正處在雄鹿的後方。我當然不能錯過這麼好的機會,馬上後腿一蹬、撲到鹿的背上,竄到前方張開口,把獠牙深深的嵌進雄鹿的咽喉。雄鹿痛得不斷掙扎,發出悲慘的叫聲,但我卻怎麼也不放口,直到雄鹿終於堅持不了,倒下,嚥下最後一口氣,我才放口。

看著躺在眼前的雄鹿,我忽然發覺在剛才的獵殺過程中,我的情緒竟然不是緊張,而是很興奮!這就是狼的獸性嗎?我低頭咬著雄鹿肚子部位的皮毛,獠牙咬破了皮肉拉扯著,最後撕出一塊肉,瞬間鹹腥的血腥味充斥整個鼻腔和嘴巴。這個動作好像滿足了一直存在我心中的縫隙,心情異常亢奮。

由於以前獵食的一直都是小動物,如兔子、田鼠等,這次第一次獵殺這麼大型的動物,加上幾天沒進食,令我非常滿足。正當我要大快朵頤的時候……“啊嗚嗚——”“啊嗚嗚——”在不遠處,傳來闊別多年但記憶猶新,兩聲悠長且極具穿透力的狼嚎聲——這次是自被拋棄後第一次聽到同伴的叫聲。說實話,自從我被拋棄後,就從未見過同類了。狼嚎把我從一直沉浸在獸性的思考中拉回來,猛的抬起頭來環顧四周,周圍的天色原來已昏暗,草叢中多了許多雙彷彿發出幽幽綠光的眼睛,眼神如同看上獵物般冰冷地看著我,令我毛骨悚然。

這時,後方的草叢走出一隻灰狼,從毛色和形態上,能看出牠年事已高,但眼神仍銳利。由於被包圍著,我不敢輕舉妄動,我把耳朵收到後方,暗暗警戒。這時腦中突然閃過一個片段,讓我回憶起眼前這隻灰狼,正是小時候把我拋下的狼族首領!我眼睛瞪得大大,注視著首領;首領也好像記起甚麼東西似的瞪大眼睛看著我。互相對望了一會,族長慢慢地走向我,我害怕地把尾巴收到兩腿間,耳朵緊貼腦後並低頭閉上眼睛。

接下來事情讓我驚呆了,族長正在用舌頭幫我梳理頭上的毛,這是認同我讓我回歸狼族的意思,所以說,世事總是難料。

那天晚上,從同伴的口中得知,原來在許多年前,為了遠離人類,牠們遷到森林比較遠的地方生活;而我因為獵殺雄鹿而跑到牠們定居的地方,族長目睹了我獵殺雄鹿的過程,認同了我。

這一天,仍是陽光普照。陽光把我從睡夢中喚醒,我動了動耳朵、睜開眼睛,起來伸了個大懶腰,大大地打了個哈欠,這是我每天早上起來的指定動作。我慢慢走出樹洞,但這天和以前不一樣了,映入眼簾的仍是光把葉影映在地上,像秋天的落葉;但這一次,多了同伴的身影。我知道我不再孤單一個了。

澳門日報 | 新苗 | 何在恬 | 2017-08-03